歐盟在2020年全面實施強制披露規則(MDR)。如今,首輪申報環節的大部分工作都已結束,稅務機構將會如何處理這些數據?而您接下來的申報義務又會是什么呢?
2020年的強制披露規則(MDR)旨在提升激進跨境稅收規劃的透明度。雖然有少數的歐盟成員國在去年已經收到了信息,但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大部分的申報截止日期都延后到2021年初。
歐盟稅務機構要篩查首輪申報中大量提交的信息并不容易。今年1-2月生成的報告,或是德國、波蘭和芬蘭去年生成的報告,其“回溯期”的涵蓋范圍均可追溯到2018年6月25日。
雖然中介機構和企業因申報需要而去收集信息并非易事,但與稅務機構面臨的挑戰相比,前者的困難可說是微不足道,因為等待稅務機構去審閱和分析的是非常龐大的數據量。
人們對于稅務機構如何處理MDR數據存在一些疑問。這些被提交的信息與《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共同申報準則(CRS)或增值稅(VAT)報告不同,后者主要以檢查數字和名稱為主,因此比較容易進行交叉核對。但是MDR要求,除了披露實體名稱和涉及的中介機構之外,您還需要對有關架構進行書面解釋,并說明您進行申報的原因,而這些信息將以自由文本的形式提交。
這一類型的報告可能會導致稅務機構很難系統化地或有計劃地掃描數據和相互參照。有關當局要對這些信息進行任何自動分析都將變得更加困難,而且也將負擔更高的成本。我們尚未知道目前歐洲或世界其他地方的稅務機構是否已對管理此額外的負擔做好了充足的準備。
以盧森堡為例,雖然其國土面積較小,但卻擁有超過10萬個注冊實體,該國需要撥出大量資源去審核這些信息。
不過,一旦稅務機構之間交換了信息,并且在分析歐洲營商企業的稅務架構信息方面取得了進展,我們最終就能看到一些變化,甚至是一些協調。但是,這需要時間。各國申報的信息不盡相同,因此不同國家的稅務機構在交換信息方面也可能會遇到困難。
持續的義務與地方復雜性
在我們等待首輪申報的成果之際,新跨境安排(CBA)的披露也必須持續進行。持續申報的負擔對某些納稅者而言將比其他人更重。
中介機構或沒有涉及中介機構的相關納稅者,都有義務對跨境安排進行持續申報。最關鍵的是,他們必須在識別到任何應申報的新跨境安排的30天內進行申報。對于大型的跨國企業,或涉及眾多跨境活動的企業/個人而言,這可能意味著,他們每季度甚至每個月都需要進行申報。
雖然申報一般是由參與新跨境安排的中介機構完成,但如果中介機構無法獲取所有信息,以促成特別的跨境安排,那么這一責任可以轉移到相關納稅者身上,包括那些在歐盟有實體的公司——即便其總部位于歐盟之外的地區。
為了保持合規,您有兩個選擇:繼續妥善治理,建立完善的內部流程;或是尋求外部援助,讓第三方替您完成,以便實時監督和識別出潛在的應申報新跨境安排。
最關鍵的是,中介機構和相關納稅者都必須了解MDR的范圍。如果沒有及時申報正確的信息,納稅者可能會面臨十分嚴重的懲罰。當然,這仍取決于個別司法管轄區和稅務機構,因為歐盟指令并沒有就罰款進行定義,因此每個歐盟成員國在將此指令制定為本地法律時會存在巨大差異。
這種對指令的解釋以及執行上的差異,意味著歐盟境內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企業在申報時遵守。雖然所有國家的基本要求都一樣,但某些稅務機構已將信息收集的范圍擴大到其他領域,例如波蘭的MDR申報會要求納稅者填上與增值稅相關的部分信息。
如果企業未能在30天內申報新跨境安排,法國將施以1萬歐元的罰款,荷蘭的罰款則高達87萬歐元。因此,最終負責人必須確保其MDR申報正確無誤。
與我們聯系
我們持續監督全球和地方MDR的進展,能最大程度地協助客戶降低監管風險。
我們的全球專家網絡能夠識別并且根據您的全球業務據點進行義務分類,接著評估您在遵守MDR條規時所需的資源規模和分配比例。
當您面臨復雜的國際架構時,我們可以作為您的協調中心;在協助您減輕MDR申報的行政負擔方面,我們也絕對是您值得信賴的伙伴。歡迎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全球實體管理服務如何為您的企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