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方案》”)。
《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6+1+4” 1。“6”就是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圍繞這六個方面,《方案》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推出了大量的優惠政策。本文將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自由便利政策出發,對其要點作簡要分析與解讀。
一、 大幅放寬對外國投資者的市場準入
《方案》提出將大力發展旅游、現代服務和高新技術三大產業。在這三大重點產業以外,還有在金融、電信、醫療、教育、航空、航運等其他細分領域的具體發展計劃。
金融 |
支持建設國際能源、航運、產權、股權等交易場所,發展結算中心。
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自由港內設立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
為海南重點產業(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需要創新金融產品。推動發展與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關的場外衍生品業務,推進產權交易場所建設,允許非居民參與交易和進行資金結算。
支持設立財產險、人身險、再保險公司以及相互保險組織和自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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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 |
以“中國洋浦港”為船籍港,簡化檢驗流程,逐步放開船舶法定檢驗,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取消船舶登記主體外資股比限制。
境內建造的船舶在“中國洋浦港”登記并從事國際運輸的,視同出口并給予出口退稅。
對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稅油;對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產燃料油,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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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
推動在雙邊航空運輸協定中實現對雙方承運人開放往返海南的第三、第四航權。
擴大包括第五航權在內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所必需的航權安排。
支持在海南試點開放第七航權。 2
允許相關國家和地區航空公司承載經海南至第三國(地區)的客貨業務。
允許海南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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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 |
開放增值電信業務,逐步取消外資股比等限制。
允許實體注冊、服務設施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企業,面向自由貿易港全域及國際開展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等業務,并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國開展業務。
安全有序開放基礎電信業務。開展國際互聯網數據交互試點,建設國際海底光纜及登陸點,設立國際通信出入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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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
支持海南大力引進國外優質醫療資源。總結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經驗,研究支持海南建設區域醫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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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到,將針對海南制定和優化《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清單》、《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雖然目前具體細則不明確,可以預見屆時出臺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會大幅瘦身。
二、 “非禁即入”和“承諾即入”的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度
非禁即入不是新的概念。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018年12月21日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中國對市場準入的審批將秉持“非禁即入”的原則,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有利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另一方面,為優化營商環境,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承諾即入今年2月份已在海口市實施。
為確保市場準入承諾即入的實施,《方案》分階段設置了不同的重點任務,以下是涉及外商投資的相關部分:
2025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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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前 |
實行“極簡審批”投資制度。制定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清單、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對先行開放的特定服務業領域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明確經營業務覆蓋的地域范圍。
加快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機構服務對外開放能力,支持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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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投資自由便利。除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生態保護紅線、重大公共利益等國家實行準入管理的領域外,全面放開投資準入;
在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建立“標準制+承諾制”的投資制度,市場主體對符合相關要求作出承諾,即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實現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非金融企業,根據實際融資需要自主借用外債,最終實現海南自由貿易港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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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商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權下放
為實行高水平的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對外資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海南省發展改革委早在2018年8月底就編制和實施《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服務指南》,將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和所有實行備案制的外商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權下放市縣。3
實行備案制的外商投資項目提交的材料大為減少,一般只需網上提交《項目備案請示》《海南省外商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即可,實現了“不見面”辦理。
四、創新完善投資自由制度、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實行以過程監管為重點的投資便利制度。建立以電子證照為主的設立便利,以“有事必應”、“無事不擾”為主的經營便利,以公告承諾和優化程序為主的注銷便利,以盡職履責為主的破產便利等政策制度。
《方案》中也有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制度設計。強化監管立法和執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應用,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的市場監管體制,堅持對新興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作用,通過政務服務等平臺建設規范政府服務標準、實現政務流程再造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加強數據有序共享,提升政府服務和治理水平。
對企業的影響?
隨著《方案》的正式公布,海南正式進入“對標全球”的自由貿易港探索,開放力度空前。
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外商投資便利政策大幅放開投資準入,進一步吸引了海外眾多投資目光,應開盡開,應放盡放的市場準入,激發了市場主體的活力,為公平競爭提供了前提和保障。同時也將對電信、航空港口、旅游、貿易、金融、醫療等諸多行業帶來跨越式發展。
承諾即入、極簡審批等投資制度也將極大節省外國投資者的時間,促進投資項目的快速落地。
除了本文重點介紹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自由便利政策,還有貿易、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數據安全、稅收等方面的優惠便利政策。這些全方位、多維度的政策組合將把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投資新高地。外商可結合自身情況綜合評估這些政策帶來的多重影響,分析業務在海南布局和深耕的可行性,抓住投資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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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據2020年6月9日發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中國民用航空局鼓勵、支持外航在現有航權安排外,在海南經營客、貨運第七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