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董事與公司秘書的最新情況

新加坡政府已針對新加坡公司法作出重要修訂,其中包括更嚴格的監管立場和新的執法行動。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已進一步加強監管立場,并宣布了新的執法行動,其中包括取消不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令第155、155A和155B相關條文的董事和公司秘書資格。

您或許已得知ACRA已向有可能抵觸公司法的本地公司展開調查,其中不乏廣為人知的例子

由此可見,在新加坡進行業務營運的董事和公司秘書必須熟悉最新的條例要求,以管理他們的監管風險,并且保持合規。

您應該留意什么?

155條文:取消違規董事的資格

  • 公司和董事必須注意:若一名董事在五年內被判違反三項或以上的公司法及定罪,他的董事資格將被取消。
  • 一旦被取消資格,該名人士在五年內(從定罪日期起生效)不能再擔任任何一家公司的董事,或參于任何本地或外國公司的管理層。
  • 被取消資格的董事也無法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被委任為董事,或參與公司的管理。

155A條文:無法呈交財務報表的公司將被除名

  •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表明一家公司沒有經營業務或營運,ACRA有權將該公司除名。例如,公司已連續數年沒有呈交財務報表。
  • 如果一名董事在過去五年內擁有三家被除名的公司,ACRA也將取消其董事資格。一旦取消資格,該名人士在五年內不能成為任何一家公司的董事或參與任何本地或外國公司的管理。這將從第三家公司除名的日期開始生效。
  • 失去資格的董事也無法通過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被委任為董事,或參與公司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三家公司被除名指的是由登記處發起的除名,這不包括自愿申請除名。

155B條文:禁令

ACRA另有確保公司準時呈交財務報表和相關文件的工具。

  • 在公司法規定呈報的截止日期后連續三個月內,無法呈交任何文件的董事或公司秘書,ACRA有權頒布禁令。
  • 被取消資格的董事或公司秘書不能被委任為任何新秘書或董事。

董事和秘書的受托責任越來越復雜,違規將導致個人和公司均面臨罰款和名譽受損。而選擇與合適的本地伙伴合作,能讓您在合規路上保持領先,從而協助您的企業取得成功。

聯系我們

TMF新加坡辦事處為東南亞和區域營商的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務。我們能協助您成立公司,并提供全套公司秘書服務、合規與管治服務和董事服務。

我們也提供董事培訓課程,協助董事和管理團隊更徹底地了解董事受托責任的重要性,以提升意識和責任,同時得悉更多呈報上的合規要求。

歡迎與我們聯系,了解我們能如何為您提供協助。

了解我們如何協助全球客戶適應當地規則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