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證券市場受到歐盟反避稅指令(ATAD)1之利息限制規則的影響

除了利息收入,如資本收益或不良貸款為收入來源的盧森堡證券化工具,或許已無法有效地利用它們的稅收中立性。

2019年1月1日,盧森堡實施歐盟反避稅指令,旨在打擊 “激進”的稅務規劃。該指令的其中一個核心舉措——利息限制規則,已經導致盧森堡的證券化市場出現波動,主要因為這限制了借款成本和非利息收入公司的稅務減免。

簡單而言,該規則意味著,通過資本收益、不良貸款等得到主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化工具(SV),可能無法如一般工具般達到稅收中立性的標準。

然而,還是存在著某些例外情況,例如祖父條款、歐盟證券化和獨立實體。聯系我們的本地專家,以了解它們是否適用于您,并閱讀概述。

利息限制規則

新規則規定,納稅人借款利息開銷的抵扣金額不得超過應稅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BITDA)的30%。

只有每年累計利息開銷超過300萬歐元的納稅人需要遵守EBITDA的限制,但亦有例外。值得注意的是,對證券化工具而言,300萬歐元的門檻是以公司水平計算,而非部分公司。

涵蓋在歐盟證券化條例2017/2042下的證券化工具,或是所有在2016年7月16日前達成協議的借款合約均可被豁免。

影響

假設您在任何銀行或其他財務機構擁有一筆不良債務,在會計法則下,任何源自不良債務的營業額或收入無法被視為利息收入,而是“其他”收入。因此,您可以享有30%的EBITDA或300萬歐元的可扣除稅費,而其余的款額則不能免稅。

自推行ATAD 1的四個月以來,我們看見當地市場稅收法案潛在的影響。ATAD 1已對現有業者造成波動,也引起了新晉業者的猜測。推動法律修訂,以允許盧森堡的證券化工具享有額外的豁免,惟截至此文章發布時未有新進展。

因此,發起人、投資經理、保薦人和證券化工具董事應檢查他們證券化工具的盈虧和收入流,以確定是否有權享有任何豁免。否則,他們應該準備一個“緩沖期”,以減少在2020年申報2019年所得稅的任何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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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F盧森堡辦事處的專家可以就潛在的ATAD 1豁免為企業提供分析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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