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營商的條件

這片土地究竟是充滿機遇還是挑戰?作為世界最大的經濟體,美國就像一塊磁鐵,吸引著外國企業的投資目光。

美國擁有超過3.27億人的人口,對于國內及國外的投資而言,都是一個龐大的消費者市場。去年,美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2.6%,達19.39兆美元,約占全球經濟活動的30%

不過,若稍有不慎,美國這般大的規模其實也代表著顯著的挑戰。

美國共有50個不同的州屬,其聯邦制意味著每一個州都有不同的法律。因此,對于一家首次進軍美國市場的企業來說,要保持合規是個真正的挑戰。

想要業務拓展策略取得成功,那就必須要了解在美國營商的需求,這很重要。通過與信譽佳的商業服務提供專家合作,如TMF Group,就能簡化潛在的復雜性。不僅如此,還能受惠于我們在本地成立企業的程序、雇員、稅務和法律條件等的相關知識。

建立據點

首先,企業必須認真思考,成立最適合自己的實體類型。對于成立公司,美國每一個州都有本身的條例,而且公司要保持良好信譽,每年都必須遵守的特定條件。

最普遍的商業實體類型分別有: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s)、有限責任公司(LLCs)和合伙公司。每一種實體類型都有本身的優勢,至于該如何選擇,則取決于特定個案的法律和商業因素。無論如何,要成立任何一種實體類型,都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除了合伙企業,所有的實體類型都必須呈交組織文件。

根據美國的法律,這些商業實體均為法人。一旦發生破產的情況,這些實體能在不損及擁有者個人資產之際,宣告破產。

各實體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許多外國企業都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在美國營商。它們是在州法律下所成立的企業,而每一個州屬都會有本身的條例。在美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某個州的法律下成立之后,仍能在另一個州營業。這對那些要在美國成立企業的商家來說是最有意義的。

企業成立的證書必須交給該州的國務卿。在大部分的州,股東將委任董事,而董事則負責擬定公司政策并委任高層。美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可以是外國人,但必須是真人而不是外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架構和法律規定與其它轄區相似,惟可以定制以迎合個別公司的需求。

最常見的股份有限公司類型是C股份有限公司(C-corporation),這類型公司與擁有者分開納稅,企業需依據所得稅率納稅。這意味著,分發給擁有者的凈利會被征稅兩次,第一次是企業層面,第二次是擁有者層面。然而,如果是S股份有限公司(S-Corporation),就能避免這雙重征稅的情況。但是,外國企業無法注冊為S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辦公室(Branch Office):除了以美國公司的身份在當地營商,一家外國實體還可以選擇在美國開設分行辦公室,因為分行辦公司代表的是其在美國的整體營運機構。同時,分行辦公室也需繳稅。不過,除非是美國律師特別推薦,否則這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有限責任公司(LLCs):LLC是由擁有業務的成員所經營。它可以選擇以企業身份納稅,或是將收入“轉嫁”給成員,由成員納稅。這類公司成員的個人責任是有限的。

合伙公司:如果獲得另一家實體的同意,外國企業可在美國成立合伙公司。雖然沒有約束力,但我們還是建議您準備一份書面協議或口頭協議。

每一家在美國營運的新公司都必須從稅務局取得雇主身份號碼(EIN,也稱聯邦稅號),目的是報稅和識別公司身份。

稅務

經過30年的光景,美國終迎來新稅改。這是一個集合了聯邦、州屬和當地稅務條例的復雜系統,新手要了解這商業責任并不容易。

美國近期頒布稅務重組之舉,讓該國從一個“國際”制,轉為100%股息免稅的“領土”制,這對全球在美國有業務的企業有顯著影響。明顯的更動包括:

  • 2017課稅年之后,美國企業稅將從35%降至21%;
  • 瞄準特定境外支付的稅基侵蝕與反濫用稅(BEAT)條例,將會是一個額外的企業稅項;
  • 利息開銷扣稅限制;
  • 新的“混合”融資條例無法讓支付給海外相關者的特定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扣稅;
  • 脫售合伙權益的條例,將影響到非美國合伙人在脫售或交換合伙權益的盈虧。

美國企業無論在世界哪一個角落所賺得收入都必須繳稅。外國企業在美國經商時,往往會出現“轉讓定價”(transfer pricing)的狀況,即外國母公司可能會向美國子公司的商品或服務收取較高的價格。這可能會被稅務局調查,且還可能會因為沒有遵守法規,而面臨嚴重的罰款。需要留意的是,美國與許多國家都有稅收協定,因此獲得專家的指引是必須的。

此外,在美國營商的外國個人或實體,均受制于“外籍人士投資房地產的稅務法案(FIRPTA)”。這主要是針對在美國處置產業的稅款,無論納稅人是不是當地的居民或美國“常設機構”。

法律的要求

美國某部分的法律,如專利和版權,乃在聯邦法的管轄范圍內。而其他的法律,包括管理雇傭關系、銷售交易等,則是由各州所定制。另有許多法律都是由聯邦法和州法一起管制。在美國營商時,外國企業必須明白,它們是受到這些并行的法律系統所約束,而且每一個州的要求都不盡相同。

其中,合約是由州法所管制。一般上,如果當事人簽署書面協議,法庭會根據書面的用詞、雙方的行為、行業行為和適用法律來詮釋該合約。然而,美國所有的50個州數都采納了《統一商法典》,普遍上適用于任何銷售超過500美元商品的合約。當詮釋這些合約時,法庭會依據《統一商法典》去解決雙方沒有辦法在合約中解決的糾紛。

所有的合約都必須包括“法律選擇”條款,闡明一旦合約引起訴訟,所適用的州法;以及“合約發生地”條款,劃定合約料引起訴訟的地點。美國的產品責任法律較特別,因此需要專家的解釋。美國擁有強而有力的知識產權法律,管理專利、版權、商標和商業機密。

您也需要對勞工法有深入的了解。外國企業到美國營商并聘請在當地工作的員工時,必須遵守美國的條例。美國的法律對于“雇員”及“獨立合約員工”有所區分。其中,員工需要繳付預扣稅,并且受到聯邦勞工法的保護。至于獨立合約員工,則不受預扣稅要求的牽制,但同時也不在許多勞工法的涵蓋范圍內,如聯邦最低薪金制。在美國經商的企業必須留意這些分別,并正確地區分員工的類別。

融資

如果在美國沒有立足點,外國企業要在美國開設銀行戶口是不容易的。即便外國個人或公司成立了一家美國實體,比起外國企業,美國的銀行會更傾向于貸款給美國企業。不過,一旦外國企業在美國成功營運一段時間,這樣一來,通過美國銀行取得融資的可能性就會提高。

移民

所有到美國工作的外國人必須通過簽證批準。美國的簽證是由美國大使館或駐外大使館所簽發,條例既復雜又嚴格。個別的州屬并不能規范或提供簽證。許多簽證的種類,包括大部分的工作簽證,都需要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局服務的批準。

身在美國的期間,外國人必須確保自己持有正確的簽證類型。入境美國的就業簽證類型多不勝數,其他的就業簽證類型還包括投資者、商業訪客、由雇主支付等。許多要進軍美國市場的企業,都會咨詢美國律師,確保選擇正確的簽證類型,避免申請過程有誤。外國企業的擁有者及員工都必須遵守簽證的條款,違規者將被撤離美國或阻止重新入境美國。

TMF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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