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強制性保險繳款的變更

從2017年7月1日起,越南公務員的基本最低工資將從每月121萬越南盾調高至每月130萬越南盾。

基本最低工資

隨著此次薪資增長,強制性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繳款的最高工資將從之前的2420萬越南盾調高到2600萬越南盾。

失業保險

為減輕雇主的負擔和促進業務發展,政府已向國民議會提交了一項提案,將雇主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1%減至0.5%。新費率將從國民議會決議之日起實施并沿用至2019年12月31日。

社會保險

Decree 44/ND-CP號法令從2017年6月1日起生效。它規定,雇主對勞動、事故和職業病基金的繳費率將為強制性社會保險繳款工資基金的0.5%。

勞動、事故和職業病基金是由社會保險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的一部分。目前,雇主的繳費率為18%,但新的繳費率將降至17.5%。

變更的好處

  • 最低基本工資的調升令國有企業和機構中工作的員工工資增加。由于普通基本工資將用于計算強制性保險繳款的最高工資,因此這將會影響到目前工資超過繳費上限的雇主和雇員。
  • 降低失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繳款將減輕雇主的經濟負擔,并促進其業務發展。
  • 社會保險繳款將減少0.5%,這部分資金將在政府審查后匯入勞動、事故和職業病基金中。

潛在影響

為了做好變更準備,雇主必須考慮其就業預算,以評估新的普通基本工資增加將會為其帶來何種影響。失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繳款的減少對雇主是一個積極的變化,且將為越南的外國投資者帶來好處。

關鍵日期

  • 最低普通工資將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漲。因此,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最高工資將會增加1.074%(從2420萬越南盾增加至2600萬越南盾)。
  • 失業保險將從國民議會決議生效之日起實施并直至2019年12月31日。
  • 新的社會保險費率將從2017年6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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