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已公布建筑、房地產、金融和生活服務業等最后一批行業的增值稅稅率和實施辦法。
2016年3月23日,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聯合發布了財稅[2016]36號文,公布了建筑、房地產、金融和生活服務行業等其余行業的增值稅稅率和實施辦法,2016年5月1日起生效。
根據《營業稅改增值稅實施辦法》規定,保險服務為應稅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但農業保險、出口信貸保險、國際運輸保險、長期人壽和健康保險則不適用增值稅。
該實施辦法規定了計稅方法以及可能作為可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但是,該國仍需制定專用于保險行業的措施和政策,因為該實施辦法未涉及以下問題:
- 保險業普遍面臨進項稅項目不足以抵扣銷項稅額的問題。此外,營業稅改增值稅后,計稅方法由稅額抵扣變為稅額增加。尤其是對于長期由國家控制的市場來說,這一突然的轉變需要確定如何把稅額計入保費價格。
- 根據營業稅制度,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和當地教育費附加稅等其它準捐稅的稅率都與營業稅稅率有關。雖然將取消營業稅,但是仍未規定這些稅的稅率。
- 該實施辦法仍未明確規定上述準捐稅是否包括在增值稅稅基內。
TMF Group的在線計稅工具IPT Quote目前采用的中國5%營業稅,直到2016年4月30日后將被歷史塵封。營改增后,2016年5月1日開始的任何保單都將實行保費另加增值稅。在目前情況下,IPT Quote的增值稅計稅稅基不包括其它準捐稅,但在有關當局發布這方面的明確規定時,會作出相應變化。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專家。